买 电 器 勿 忘 及 时 调 试
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第4期消费提示
近日,消协不断接到消费者来电咨询,他们购买的空调不制暖了,找到商家要求退换时,却被告知已经过了"三包"期,面对一台冬天不制暖,夏天不制冷的空调,消费者颇感不解,我根本就没有用过,怎么就坏了,这似乎有点不合理。
消费者张女士来电说,去年子女为了孝敬老人,特意为她买了一台空调,当时正值盛夏,制冷效果倒也不错,欢欢喜喜的用上了,可就是没想到要去试一试制热功能,然而到了春节期间气温骤降时,一直舍不得用空调的张女士准备享受儿女的孝心时,没想到开了半天,空调光吹风不制热,于是张女士找到厂家,结果是因为商品过了"三包"期只能修理。
很多消费者都喜欢跨季购买商品,或者是在促销时购买当时并不使用的家用电器,等真要用时,才发现电器的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。为此,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,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中规定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,15日内,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所以消费者购买电器时,别忘了及时调试,发现问题马上与厂家联系,不要在无意中错过了"三包"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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